國立金門大學年度  113  年度個人或團體(含公司行號)捐款項目及捐款人基本資料表單

(限ATM、超商、台灣銀行臨櫃繳納)

學年 113 
捐款項目
捐款金額(新台幣元)*
捐款人類別*
捐款人姓名/名稱*
身分證字號/統一編號* 若您為僑生,此欄請填居留證號,團體或公司行號請填寫統一編號。
捐款人稱謂
聯絡人    服務單位
職稱
室內電話    行動電話 室內電話與行動電話至少應填寫一個欄位。
電子郵件信箱
通訊地址*
收據抬頭
匿名捐款
其他聯絡資訊或意見
若您是學生家長或在校生亦可於此欄填註在校同學姓名或其系所及班別等相關資訊
校友資訊 若捐款人您為校友時請再填寫下列相關資訊。
學校    科系所
畢/肄業年(民國年) 年   畢/肄業月份
備註
  1. *為必填項目。
  2. 「收據抬頭」欄未載明時以「捐款人姓名/名稱」欄資料填寫收據。
  3. 勾選匿名捐款欄位時,本校芳名錄以匿名方式記載捐款內容,至其餘芳名錄之捐款人以本表「捐款人姓名/名稱」欄之內容登載。
  4. 「身分證號」欄僅用於國稅局綜所稅電子系統上傳資料使用。
  5. 「通訊地址」欄為寄送收據使用。
  6. 欲採超商代收捐款者捐款金額上限為新台幣2萬元整。
  7. 本捐款平台為辦理國內各界人士或團體等對本校校務基金非指定用途主動捐款,若有特殊款需求與海外捐款請電洽本校886-82-313973。
  8. 當捐款人之捐款項目選定為「指定項目捐款:學生急難救助金或攜手飛揚-弱勢學生助學及輔導捐款」,且於「其他聯絡資訊或意見」欄載明指定捐款予特定人士時,礙於本校非屬捐款之代收代付專責機構,本校將以電話聯繫本筆捐款當事人,並於每筆扣除80元手續費後,逕退還予捐款當事人(手續費收據另寄)。請退還捐款之原捐款人先提供匯撥入戶存摺影本及身份證(或公司行號組織機構證明書)影本,存摺戶名與身份證明須與原捐款者相同,本校其後即依行政程序辦理匯撥退還,至未提供前開資料或無法聯繫者(請務必提供真實聯絡電話),該筆款項本校將依政府相關會計法規依法辦理。
本表填寫完竣後按下送出鈕將出現繳費單供捐款人下載列印使用,按上一頁鈕回原畫面捐款資訊將不予保留請重新回系統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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